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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公益诉讼“晋善晋美”

2023-01-19 10:41: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9日讯 近年来,晋江市检察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使命,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准确把握“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定位,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谱写公益诉讼“晋江经验”新篇章,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擦亮“绿”的原色

当好“金山银山”看门员

晋江市检察院坚持生态优先“一寸不让”,绿色发展“一分不减”,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法治化治理”的检察监督效能,不断擦亮生态检察品牌,履职尽责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金山银山”。

为形成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合力,该院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和河湖水环境损害事件联动处置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善借科技赋能,晋江市检察院主动对接市河长办、河长监督管理掌上APP等,实现对河道周边违法排污行为和现场处置情况的视频监控,拓宽监督渠道。

晋江市检察院积极构建多元化修复基地,联合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将英林镇英山矿山公园、安海镇曾埭村、深沪湾海域作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探索替代性生态修复模式,引导犯罪嫌疑人、村委会及委托的第三方园林公司,在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以种植树苗、填埋矿坑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修复情况作为犯罪嫌疑人量刑参考。

为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打造石圳中学、英山矿山公园、安平桥景区生态警示教育基地,组织警示企业主、学生、群众等7560余人次参观。此外,积极组织皮革行业代表及企业负责人、沿海渔民及群众,参与污染环境案等案件现场开庭旁听庭审,增强从业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彰显“美”的底色

当好文物保护员

晋江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53处,是一座“藏宝之城”,从千年古桥到名刹古寺,从精美陶瓷到万应灵茶,美不胜收。晋江市检察院主动扛起责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晋江市检察院在8处具有历史性、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单位设置“检察护宝观察点”,聘任8名“检察护宝观察员”,发动其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专业咨询、辅助办案等方面的作用,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开展“检察护宝·守护海丝名城”专项监督行动,对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上百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初步摸排,发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资岩石佛、安平桥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毓秀楼发生部分损害等线索8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

针对安平桥横跨晋江、南安两地,面临多头管、都可管、管不好等难题,晋江市检察院牵头组织两地检察机关、文旅部门、属地政府成立文化遗产公益保护联盟,齐心协力保护古桥。联盟成立以来,两地共办理安平桥周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0余件,督促开展执法行为1200余次。

以“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项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为契机,晋江市检察院与市文旅局、华侨大学联合制定《关于促进晋江侨乡全域旅游发展的协作方案》,建立信息互通互联、办案协作配合、业务交流培训、共创人才实践基地等4项机制,协调解决全域旅游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构建资源融合、产业融合、共建共享的晋江侨乡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