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光泽法院从“民”出发 巧断“家事”

2023-02-21 10:26: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1日讯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近日,“福小宣·理响光泽”宣讲队成员之一的光泽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助理黄曾玉,以老人的视角和需求,诠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律知识,让老人听得懂、能领会、可实践。

这是光泽法院持续开展“适老”司法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光泽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成立以来,即定分止争,更察民情、体民意、贴民心,积极开展“适老”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快慢分道”维权解纷、开展未成人“一体化保护”,将司法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里。

察民情

2022年1月,94岁的赵老太与子女赡养的纠纷,经过司法所、村委会等多番调解未果,最终诉至法院。该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本可判决结案。但老人的赡养不仅有经济需求更有感情需求,承办法官主动上门办案,走访当地村委、街坊邻里,开展庭前调查,摸清摸透赡养纠纷起因。

在调解中释法析理,承办法官强化心理疏导,积极化解赵老太子女因已逝父亲医疗费分摊、其低保账户资金使用等产生的积怨,与村干部、家事少年保护员联动联调,最终不但促成两个儿子达成轮流赡养的调解协议,妥善处置了赡养纠纷,还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化解了母子、兄弟间多年心结。村干部、家事少年保护员亦将对赡养协议的后续履行进行监督,让老人能安度晚年。

2022年以来,光泽法院为便捷老年人维权,增设诉讼服务引导员,开辟“绿色窗口”,打造老年人维权“无障碍”通道。“强化巡回审判,开展上门服务,减轻老年人诉累。” 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章琼华介绍说,在涉老年人权益案件审理中,光泽法院更积极将涉老权益保护纳入法律、社会的多维视角,从情、理、法入手,将权利保护向满足老年人情感需求、维系家庭和谐延伸。

据了解,2022年,光泽法院严厉打击涉老诈骗等刑事犯罪,1起案件入选福建省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受理涉老赡养、劳动、物权纠纷等32起,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9300元,调解涉老家事纠纷5起,开展赡养、老年人权益保护、防范涉老诈骗等主题宣传3场。

体民意

随着社会发展的“加速”,快捷、高效是当下多数群众对诉讼服务的“普遍需求”,而家事纠纷因其特殊性,在“共性”需求外,还有日益多样化的“个性”需求。

光泽法院从民出发,挖掘现有人员的潜能,精准抓取案件信息,在分案、配人上“动脑筋”,对家庭暴力、权益损害等“刻不容缓”的案件,匹配专职法官、专项通道,跑出护民“雷霆速度”。“在离婚、赡养等其他家事纠纷中,在全市首创‘人民调解法律指导员’,通过常态化培训、规范化审核、专业化指导、机制化衔接,进一步优化与基层组织、家事少年审判辅助队伍等多元力量的配合协作,提升非诉解纷的质效。”光泽法院副院长黄志强说。

王某与丈夫刘某离婚多年,孩子随刘某生活,2022年5月,王某以刘某(男)不同意且阻挠其探望两个孩子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承办法官通过“庭前调查”快速摸清纠纷发生的根源在于王某曾在未告知父亲刘某的情况下探望并接走孩子。

找到“症结”承办法官迅速“对症”解纷,邀请妇联家事少年审判辅助员开展联合调解,法官以“法”为本,向双方释明“离婚后探望权仍受法律保护”等权利义务,辅助员从“情”出发点明双方的不当之处,讲“法理”更讲“情理”,解开了双方的心结,刘某承诺今后协助王某行使探视孩子的权利,王某遂向法院提出撤诉。该案自立案到撤诉结案仅为7天,以“柔性司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2年度,光泽法院共受理家事纠纷167件,约占民事案件总数的10.15%,调撤率约为70.65%。案件的平均结案时长也从2019年的28天,减少到现在的23天,在保障矛盾的实质性化解的同时,跑出家事审判“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