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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检察机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

2023-02-28 15:45: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能动履职护公正 综合施策谋长效

——龙岩市检察机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8日讯 2022年以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1227件1839人,同比分别下降38.37%、37.19%,2022年诉前羁押率为27%,比2021年同期减少13.75个百分点。

捕的少了,诉的谨慎了,羁押率也降低了……这是龙岩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一份答卷,也彰显了检察机关的能动履职和担当作为。

更新理念 做到“少捕”

龙岩市检察机关正确把握逮捕条件,在具备证据和刑罚条件前提下,结合认罪认罚情况,通过考量社会危险性条件决定捕与不捕。切实领会政策的具体内涵,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押的不押,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

对特殊群体犯罪,如未成年人、在校生、老年人犯罪案件,结合具体案情尽量减少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慎用刑拘、逮捕措施。2022年7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朱某受他人利益诱惑,欲偷渡境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在其具备有效监护条件的基础上,检察机关经综合考虑对朱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综合朱某具有犯罪未遂、犯罪时是未成年人以及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朱某附条件不起诉。

对常见轻罪罪名案件,如已退赔、退赃的小额盗窃案件,因亲友、邻里、同事等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且已达成刑事和解的,尽量不捕直诉。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全案事实已查清,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尽可能采用不捕直诉方式。通过对两项政策的融合应用,在少捕的同时提高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

2022年,龙岩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案件服判率超过96%,上诉率比全省同期案件平均低9.41个百分点。

严把关口 切实“慎诉”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社会危险性评估材料等严格落实慎诉要求,做到该诉的诉、能不诉的依法不诉。龙岩市检察机关将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速裁程序、企业合规等工作与慎诉刑事司法政策相结合,加强释法说理,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退赔退赃,化解社会矛盾。

2021年6月23日,在永定区一个工程施工现场,犯罪嫌疑人李某与被害人卢某因为施工分歧引发口角,继而引发扭打,李某将卢某打致轻伤二级。案件被移送审查逮捕后,检察机关考虑到:一方面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工友关系,该案又是因为日常工作的分歧而引发的,不同于恶性故意伤害案件,另一方面李某系煤矸石加工生产线的承包负责人,属于民营经济负责人,对其不羁押有利于保障生产线的正常开工运作,更有利于落实“六保六稳”政策,依法不捕可以保障民营经济主体的正常开工运作;此外,李某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无社会危险性。最终,检察机关经过公开听证的形式全面听取了各方意见,以公开促公正,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了不捕处理。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对2423人建议轻缓刑,促成刑事和解68件,有力推动了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

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检察担当,对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属于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经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坚决防止以退查未重报结案或“带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