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让每一个“她”勇敢前行

2023-04-25 16:06: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每一个“她”勇敢前行

——清流县检察院为困难妇女群体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5日讯 近年来,清流县检察院和清流县妇联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妇联关于开展“救助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要求,在每起司法救助案件中,通过“检察蓝”与“巾帼红”发挥联动优势,为困难妇女儿童撑起抵御风雨的“暖心伞”,帮助每一个“她”勇敢前行。

2020年,黄某某的大女儿在一起交通肇事中身亡,其小女儿早已出嫁,另有智力残疾的儿子共同生活。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且黄某某是原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女儿的去世,黄某某彻底失去了生活来源。

清流县妇联在入户走访时发现黄某某的情况后,随即向清流县检察院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经调查核实,黄某某一家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于是,检察院、妇联共同研究落实多元化综合帮扶措施,协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黄某某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协调黄某某所在村将其纳入年度走访慰问对象,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

协调其他单位和部门为困难妇女及其家庭“雪中送炭”,对清流县检察院来说不是个例。

2021年,未成年人小辛(化名)被他人伤害致轻伤二级,但加害方系农村低保户,经济困难、无力赔偿。小辛受到伤害后,心理、学习、生活受到重大影响,生活十分困难。

清流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县妇联沟通,携手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力量,同步对小辛及父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心理咨询”全链条帮教,共同进村入户走访,听取乡镇等各方面意见、收集材料,为小辛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同时,与当地村委会协调与小辛近亲属签订《关于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协议书》,确保将救助金用到小辛学习生活中,护航小辛健康成长。

近年来,清流县检察院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把一次性救助转向全链条关怀,并联合县妇联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同向发力,为困境妇女儿童“联”起幸福港湾。

2021年,清流县检察院、县妇联等共同制定《清流县春蕾安全员队伍组建工作意见》,组建一支辖区乡镇全覆盖的春蕾安全员队伍,定期了解困难女童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时获取侵犯困境女童权益信息,助力女童健康成长。此外,该院携手县妇联等单位成立“春蕾幸福家”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站,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阵地,2023年被三明市妇联、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关工委授予“三明市家风家教示范基地”称号。

“开展多元化救助、实施‘检爱计划’、采取心理救助,让每一个‘她’更硬气、更有底气和勇气。”清流县妇联主席陈丽表示,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密切协调配合,切实形成保护妇女权益的工作合力,共同守护“半边天”。

(本报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邱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