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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一方山水

2023-04-26 10:29: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瓷都生态佳 鸳鸯戏水来

——德化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一方山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6日讯 阳春四月,春暖花开,万木吐绿。在德化县城龙津桥旁,一对鸳鸯正怡然自得地在溪里漫游,成为美丽瓷都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鸳鸯对生活环境要求很高,这次‘打卡’德化母亲河溪,与我们逐渐提升的生态保护意识和良好的自然环境是密不可分的。”德化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颜鸣宙告诉记者。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结合省委部署的“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德化法院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步伐正在加快。

3月21日,德化法院与三明尤溪、大田法院举行闽湖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并签订了协作框架协议,同步设立闽湖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同中心,以焦点问题磋商、环境数据共享、生态环境修复共治、联合巡回法庭、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宣教合作等方式加强对闽湖流域生态保护。该院还成立“闽江流域德化段生态司法保护联动服务站”,建立流域涉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瓷都绿水筑牢法治屏障,有效防止和减少水污染违法犯罪。

德化,不仅有潺潺碧水,还有群山绵延。“在处理生态环境问题过程中,生态法官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开辟了预防、惩处、修复的全链条生态治理‘德化模式’。”德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金碧说。

3月9日,随着法槌声响起,德化法院当庭宣判了一起滥伐林木案。被告人陈某在采伐林木时,对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准范围外的树种进行采伐,损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经法官释法说理,陈某不仅主动在案发现场进行了补植复绿,还自愿认购68吨的林业碳汇用于修复受损生态。

这是德化法院首例“生态司法+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案,也是继 “绿色服务令”“司法禁令”“巡山令”等多种生态修复机制后的又一探索。去年1月,该院首创补植复绿异地修复新模式,截至目前已补植复绿1230株。

美湖镇小湖村的千年樟树王久负盛名,是全国樟树王之一,1997年被列为福建省古树名木。3月27日,德化法院与当地政府、林业部门共建古树名木协同保护机制,并设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点”,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

追青逐绿,向美而行。德化法院从诉讼末端提前到源头,从刑内延伸到刑外,不留空白地为百姓守护郁郁葱葱的密木繁林和生机勃勃的飞鸟鱼虫,织密了全链条生态保护网。截至目前,德化法院已在辖区范围内设立生态司法保护相关工作站11个,形成了环境资源“法治保护圈”。

青山不语,流水无言,见证着德化法院生态法官日夜兼程,守护瓷都绿水青山的步步脚印。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郑东灏 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