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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检察院依法高质效监督履职

2023-04-27 15:49: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每一份检察建议都写满担当

——浦城县检察院依法高质效监督履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7日讯 近年来,浦城县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社会治理的痛点、堵点,提出解决深层次问题的检察建议,从而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共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个案办理带动类案治理

助推国家人口政策落地

2022年,浦城县检察院针对社会抚养费尚未执行终结问题,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毛某夫妇便是首位被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的二孩父母。原来,2014年,毛某夫妇因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被列为失信人员。浦城县检察院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了该案线索,决定予以审查。

“国家三孩政策实施后,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违反法律规定生育三孩的社会抚养费未执行完毕的不再继续征收。同理,既然三孩的社会抚养费未执行完毕的不再继续征收,那么二孩的也应该被取消。”案件承办人罗志青介绍说。

为了确保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实,浦城县检察院确定了以个案办理带动类案治理的办案思路。通过排查,该院发现未执结社会抚养案件20多起,在与法院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对类案问题达成共识,共同推进类案化解。结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该院向县卫健局制发行政检察建议,建议其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截至目前,督促依法终结执行社会抚养费111万余元,不仅更好地解决了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也为国家人口政策落地落实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推动撤销“虚假婚姻”

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在司法办案中,浦城县检察院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检察履职,切实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2011年初,刘某与“黄女士”登记结婚却遭遇骗婚,8年后,刘某欲再婚却无法婚姻登记,辗转多个部门申请解除原婚姻关系。因“黄女士”在结婚登记时使用的姓名及公民身份证号码系冒名顶替他人,该案属被告不明确,不符合起诉条件。民政部门因未能认定冒名顶替事实而无法依职权撤销刘某原婚姻登记。

2022年9月,浦城县检察院在接到案件线索后,先后走访了相关行政机关、刘某所在村委会,并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检察院,查实了被冒用信息的真正黄女士的身份。通过询问证人,调取证据材料,最终认定该案结婚登记系他人为骗取刘某彩礼,采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材料的方式进行婚姻登记,应当及时予以撤销。

2023年1月,该院举行公开听证,并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在多方共同推动下,刘某与“黄女士”的婚姻终于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