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堂审案的法官来到了广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日讯 桌椅一摆、横幅一拉、法槌一放,一个简易又不失严肃的庭审现场迅速在闽侯县农信联社广场上准备就绪,正中悬挂的国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分外醒目。广场空地上,周边群众或好奇或闻讯而来——坐堂办案的法官怎么来了广场? 4月14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一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示范庭审在闽侯法院立案庭法官季琳的主持下拉开了序幕。 “钱肯定是要还的,但是能不能给我半年时间卖房还款。” “半年周期太长,最多一个月!” 在庭审调解环节,闽侯县农信联社与林某就还款周期问题僵持不下。 原来,林某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19年向闽侯县农信联社借款120万元,并提供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后受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经营陷入困境,无法按期全额还款。法官调查了解到,林某在借款前期均按期足额还息,对于逾期后的借款本息,也愿意将抵押房产出售用以偿还,希望闽侯县农信联社多宽限一些还款时间,如果届期不能偿还,闽侯县农信联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综合考虑林某的诚信情况、调解方案的可行性和风险情况,庭后,季琳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闽侯县农信联社进一步释明,若按调解方案履行,既能最大程度减少诉讼成本、减少诉累,也可避免因强制执行对林某的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并且该方案也对履行不能时闽侯县农信联社的权益做了保障。经再次协商,闽侯县农信联社同意给林某四个月还款期限,该案调解结案。 “通过‘家门口’的巡回办案,既解决了纠纷,也降低了诉讼成本,我们很欢迎。”闽侯县农信联社代理人说。 “我们也努力通过该案公正细致地审理,带动一片类案的实质化解。”季琳告诉记者。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金融风险防范、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法治宣传,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单、执行风险提示书等宣传材料,并普及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担保责任、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等法律知识,提示被执行后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通过巡回审判、现场调解,促进了金融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增强了以案释法教育宣传广度,提高群众金融领域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闽侯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拓展“大巡回大联动”活动,深化基层普惠金融审执协同机制,发挥裁判规则引领与市场导向作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推诉源治理工作见实效。 (本报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叶水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