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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3年5月30日公告

2023-05-30 16:03: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21年11月19日,罗源县公安局在罗源县碧里乡廪尾村码头附近滩涂处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现场查扣一艘非法储存柴油的罗碧养0602船舶。请船舶所有人携带相关船舶材料以及货主到罗源县公安局海防大队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罗源县公安局海防大队

2023年5月30日

认领公告

2022年8月12日,福州海警局在东引岛东北48海里处查获无船名船号钢制渔船一艘,该船长44米,宽6.6米。于2022年8月15日在连江高唐附近海域查获无船名船号船舶一艘,该船长32米,宽6米。现依法对上述两艘船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船主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到福州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置。联系人:代警官 联系电话:18105918575,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街村坑里188号

福州海警局

2023年5月30日

洪华烓:

本院受理原告张思磊与被告洪华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427民初823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0日

遗失声明

福州唐品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2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编号JY13501040211543,声明作废。

福州唐品商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遗失声明

福州轻小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2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1040342335,现声明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福州轻小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通知

顺兴石业、张晏硕:

贵方于2012年、2013年期间有木纹黄荒料暂存在我公司位于南安市石井镇院下工业区的荒料堆场,此前我公司已多方联系未能联系到你们。因我公司租赁的荒料堆场合同已到期,现登报通知你们15个自然日内与我公司联系,并运走暂存在我公司的荒料,逾期不运走视为贵方之废弃物,我公司将按废弃物处理,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贵公司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与我公司无关。

联系人:余伟森

联系电话:13505066268

泉州福佑石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楚丰工艺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官桥支行;账号:1408833409000015415;核准号:J3974001667001),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楚丰工艺品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公告

各位股东:

长乐市南区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6月18日(星期日)9点30分于福州市长乐区西洋南路2号南区市场办公楼二层办公室召开公司股东会。议定:公司名称及地址变更(由市改区);2023年度利润分配;陈发平代持35%股权转还高文珍;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高文珍;南区市场发包福建锦秀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等及前述议题涉及的章程变更相关事宜。

2023年5月30日

融自然公示〔2023〕72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林民群个人住宅申报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兹有申请人林民群建房户,其建房地点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南峰村。现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实档案资料及现场勘查,现将该户建房情况公示如下:

该户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南峰村,于2000年办理的《福清市民宅建筑许可证》,审批建筑层数4层,建筑面积457.5平方米。现根据福清市开源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房产测绘报告,其竣工层数4层,建筑面积为477.91平方米,系超面积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事宜在报刊、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不含节假日),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事宜手续。

我局国土规划核验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5167051,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层603办公室。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6日

张万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张万山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巷口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0日

陈德和:

本院受理原告王吉喜与被告陈德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22 )闽 0602 民初81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0日

刘独特:

本院受理原告郑加水与被告刘独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的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0日

黄锦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黄锦才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48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三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0日

陈良该: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泰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良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0日

曹作华:

本院受理原告胡师春诉被告曹作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821民初7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0日

尤垂坛:

本院受理(2023)闽0481民初1601号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尤垂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7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3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0日

陈晔: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陈晔信用卡纠纷一案〔(2023)闽0481民初1361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0日

柯晓亮: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柯晓亮信用卡纠纷一案〔(2023)闽0481民初1370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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