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仙游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亮剑”被执行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5日讯 “如果在执前督促程序,你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就不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也不会影响你的个人征信。” 为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将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与强制执行攻坚相结合。5月8日至5月22日,仙游法院执行局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以有力措施、雷霆之势向被执行人果断亮剑。 专项活动期间,金融执行团队通过对金融执行案件进行立案前综合审查,筛查出一批有较大和解意愿、案件标的较小、通过督促即可履行的案件列入执前督促名单,有规划地联动开展集中执前督促行动。 2015年,被执行人陈文某、陈炳某与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仙游法院多次对两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均未发现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于2015年12月终结了本案的执行程序。 今年2月,银行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向仙游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5月17日,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拟采取拘留措施,最终在执行法官说明利害关系后,被执行人主动还清了所有欠款,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仙游法院金融执行团队依托金融执行微信群,充分联动银行专职人员建立起区域联动,构建“法院+金融机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前期摸排案件线索,适时掌握被执行人行踪,对有履行义务能力的被执行人逐个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专项活动期间,金融执行团队共依法拘留27案28人,拘留到位13案14人,执行完毕1案,和解结案7案,执行到位金额32万元,切实形成“拘留一个、警示一批、震慑一方”的威慑效果。 不久前,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吴某在判决生效后至执行期间,不但没有如实申报财产,还对自己名下的大额存款进行了转移,吴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是仙游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其发出了《拒执预警令》。预警令发放后,秉承善意文明执法理念,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该被执行人对其进行了释法析理,最终吴某及时“回头”,自觉履行了还款义务。 《拒执预警令》既是一份严肃的警告,也是一份善意的提醒,能够实现执行效果最优化的灵活举措。今年来,金融执行团队共发出《拒执预警令》4份,促进案件执行完毕3件,实现了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据悉,仙游法院将继续以执行“利刃”维护金融稳定,以司法“活水”润泽县域经济,加大涉金融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攻克执行藩篱,营造强大声势,为仙游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周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