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厦门市首个“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站”成立

2023-06-07 10:28: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7日讯 6月5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同安生态环境局联合成立厦门市首个“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站”,并开展首个“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正式启用“同安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站运作机制”。

据悉,该机制的建立旨在发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司法部门的职能优势,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提高企业自身环保合规风险管理能力,更好地服务企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在该运作机制下,三家成员单位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联合开展日常普法,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常见的环保法律风险点,日常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政策宣讲、案例解读等普法宣传;精准普法,以“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的形式,向企业收集亟待解决的环保法律问题,集中开展“订单式”环保法律咨询服务;合规体检,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前提下,为企业开展环保合规体检,精准提供环保合规建议,帮助企业提升自身环保合规风险管理能力;合规整改,在已经处于行政处罚、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的涉生态环境案件,选取符合开展环保合规整改条件的案件,积极动员、帮助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对于完成整改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各单位在职能范围内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等;纠纷化解,各成员单位协同开展企业涉生态民事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推进企业涉生态民事、行政纠纷诉源治理。

(记者 余晶 通讯员 同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