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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法院:破产清算 简案快审

2023-06-08 10:17: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8日讯 近日,莆田城厢法院审结一起莆田市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从指定管理人到终结破产程序,仅用时32天,刷新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周期最短纪录。

该案通过借助莆田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探索管理人先提起追收未缴出资诉讼后征询债权人意见的简案快审新做法,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一次性完成全部事项。

“通常破产案件债权人较多,分布各地,如采取线下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会成本高,会议出席率低。如果参加会议的债权人过少,将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导致破产程序迟滞。”城厢法院政治部主任陈玲亚说。

为加快推进破产审判进程,城厢法院积极引导管理人充分利用莆田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办理破产案件,实现债权人在线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投票表决等功能,同时与管理人在该系统实现工作的有效衔接,不仅降低了当事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成本,也大幅提高了破产审判的质效。

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合议庭仔细调查、评估案件。鉴于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城厢法院依法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在裁定受理当日对外发布公告,并指定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指定管理人后,承办法官不断加快办案节奏,组织召开破产案件调度会,敦促管理人及时开展申报债权登记、审查工作,同时完整反馈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债务人情况,便于管理人迅速开展工作。

债权人会议前,管理人提前向债权人分发会议材料并摸清债权人的出席情况,就无法“线上”参会的债权人,通过线下参会的方式对管理人的债权核查结果发表书面意见,并进行表决,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同时,鉴于莆田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两个股东均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管理人依法应当提起追收未缴出资诉讼。法院指导管理人探索“先起诉后征询债权人意见”的创新做法,管理人先提起追收未缴出资诉讼,之后就追缴出资问题及垫付诉讼费事宜形成议案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该做法节约协调沟通、诉讼准备等节点损耗,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4月17日,城厢法院立案受理莆田市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5月19日,城厢法院裁定宣告莆田市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一起破产清算案件全部办结。

(本报记者 陈静 通讯员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