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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检察院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

2023-07-03 15:44: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精心“护蕾” “未”来可期

——政和县检察院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日讯 近年来,政和县检察院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大力配合“护蕾”行动,延伸检察服务职能,传递检察温度,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期,该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杨某某家中有6口人,父母在家务农并养育4个孩子,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拮据。案发后,年仅13岁的杨某某身心遭受巨大伤害,留下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后续的治疗费和心理疏导费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在了解到案件的详细情况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害人的情况符合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条件,将案件及时移送控告申诉部门。控告申诉检察官在接到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向分管副检察长作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该案,要求检察官主动与被害人家属取得联系,并做好该案的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控告申诉检察官与被害人杨某某的母亲取得联系,向他们讲解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告知监护人享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短信的形式将申请司法救助所需的材料发给杨某某的母亲。之后,检察官一行又主动前往杨某某所在地区调查核实,查阅相关资料,到杨某某家中实地走访,对她进行相应的心理疏导,希望她敢于面对挫折、克服心理阴影。

经过调查核实后,该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杨某某申请到2.6万元司法救助金。此外,检察官一行还前往县妇联、乡政府、民政局等,积极为杨某某一家寻求更多社会救助。

下一步,政和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应救助尽救助”的思想理念,把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纳入重要位置,在办案过程中加强主动性,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多渠道多部门配合,最大限度地帮助未成年当事人积极乐观地生活、学习,让被救助人及其家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柯淑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