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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真实案例,带您揭秘诈骗套路

2023-07-18 10:25: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长乐法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三起真实案例,带您揭秘诈骗套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8日讯 近日,福州长乐法院发布三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帮助大家一起了解电信网络诈骗,远离电信诈骗,进一步提升群众防骗意识,营造全民反诈、防诈氛围。

案例一:伪造“白富美”诱骗被害人逾28万元

2021年3月,被告人崔某在网络上假扮女性,诱骗被害人邱某甲与其网恋。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间,崔某先后编造看病、投资、交房租等种种用款事由,共骗取邱某甲及其父亲邱某乙钱款共计284512元用于自己挥霍使用。

长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284512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长乐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说法:近年来,网络逐渐成为人们主要的社交途径之一,通过网络交友恋爱屡见不鲜。网络诈骗分子通常在网上发布虚假交友征婚信息,伪造“高富帅”“白富美”身份吸引异性联系,在取得信任后便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钱款。希望群众不要轻信网上结交的陌生人,保护个人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案例二:“杀洋盘”?骗外国人也不行!

2021年9月,谭某租赁长乐某单元房为团伙据点,并引进虚假的赌球诈骗平台,以戴某(已判决)为技术负责人,以同案人陈某、王某(均已判决)等人为小股东或现场管理人员,分别组织、招募人员成立多个诈骗业务小组,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约定分成。该团伙利用软件,通过虚构人物形象,在网上发布信息吸引欧美、日本等境外被害人关注,通过软件发送诈骗话术脚本信息,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再将被害人诱骗至可控制提现的虚假交易平台进行投注、投资,最终提现钱款。截至案发,上述团伙成员共发送诈骗信息条数57123 条。

2021年10 月初,被告人谭某明知被告人谢某租房用于实施电信诈骗,仍将单元房租给谢某。后谢某组织人员成立诈骗小组,在该场所对欧美境外被害人实施诈骗。截至案发,谢某组织的该诈骗小组共发送诈骗信息条数31665 条。

长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谢某伙同他人利用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构成诈骗罪。最终,长乐法院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说法:所谓“杀洋盘”是传统“杀猪盘”的变种,随着国内反诈氛围浓厚,群众反诈意识增强,部分犯罪分子将犯罪目标转向外国人。他们利用翻译软件、聊天软件与外国人假装恋爱交友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骗取钱财。广大群众不要轻信“骗外国人不犯法”的谬论,无论是骗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中国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就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案例三:“平台跑分”能赚钱?不!能获刑!

2022年7月,被告人郑某将其名下的3张银行卡用于网络“跑分”平台刷单,并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7900元。郑某的上述银行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转账收支款。经审计,被告人郑某3张银行卡涉案期间共计收入51万余元,支出53万余元,其中涉诈犯罪金额共计1.6万元。

长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涉案金额为1.6万元,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长乐法院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近年来,为加强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国家严厉打击涉银行卡、电话卡犯罪。随意出借、售卖“两卡”极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本案被告人为轻松获利,帮助他人隐匿资金真实去向,大额取现或将大额赃款在多个账户频繁划转,人为割裂交易链条,为上游犯罪提供销赃和洗钱途经,已直接构成犯罪。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贪图蝇头小利,而随意出借、售卖“两卡”,谨防沦为他人洗钱工具。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薛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