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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3年7月25日公告

2023-07-25 17:24: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黄俊源、黄河学:

本院受理原告黄天送与被告黄俊源、被告黄河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黄鸿斌:

本院受理(2023)闽0125民初2363号原告张志洪与被告黄鸿斌、李玲、黄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陈少城:

本院受理原告吴吓与被告陈少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125民初1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谢儒炜:

本院受理原告赵铃伟与被告谢儒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125民初2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黄以江:

本院受理原告林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125民初1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陈慧阵:

本院受理原告汤小妹与被告陈慧阵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125民初5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陈忠德:

本院受理原告黄永春与被告陈忠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闽0481民初2351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林金发:

原告梁菊荣与被告林金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闽0481民初188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林金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梁菊荣借款本金48,500元;并应按起诉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支付梁菊荣从起诉之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二、驳回梁菊荣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650元,由林金发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黄海树、罗清华:

本院受理原告叶其增与被告黄海树、罗清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闽0481民初240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黄海树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罗清华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邱禹铭:

本院受理的永安市宜家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3)闽0481民初14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隆宏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章文:南安市隆宏化工材料有限公司,编码:35058310032748,现声明作废。

南安市隆宏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廖志权、张茂欢: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廖志权张茂欢、廖水禄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9民初381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如下:一、廖志权、张茂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透支本金18410.48元;二、廖志权、张茂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透支利息及违约金(自2018年3月2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双方签订的《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及章程的约定计算,但总计不得超过按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三、廖水禄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覆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达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8.9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488.9元,由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122.7元,廖志权、张茂欢、廖水禄共同负担1366.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按当事人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福州市长乐区迅发针织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熊良珍与被申请人福州市长乐区迅发针织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榕航劳仲案(2023)444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五楼;联系电话:0591-28882236。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林颖、魏磊、林宏、赵飞、许潮: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榕城歌剧院有限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林颖和魏磊、林宏、赵飞和许潮之间的合同纠纷3案[(2022)榕仲受2155号、2156号、2157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3年7月7日分别作出(2022)榕仲裁2155号、2156号、2157号《裁决书》。上述《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黄兆海、黄旭、薛宝全、雷娇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支行诉你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闽0428民初549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黄兆海、黄旭、薛宝全、雷娇珍应在继承薛琴遗产的实际 价值范围内归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利息2625.54元及违约金11239.49元、律师费3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22元。自公告之日 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朱观求:

本院受理原告孟雅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8民初515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朱观求应返还孟雅楠借款(充值款)5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毛永光:

本院受理原告张志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8民初622号民事判决书。法 院依法判决:被告毛永光应支付原告张志军代为偿还的款项14000元及支付原告张志军从2022年6月1日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以 14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并负担案件 受理费169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公安局民警陈薇,不慎遗失警官证壹张、硬质警号壹枚、软质警号贰枚,号码为550420,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陈薇

2023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屏南小樟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一枚,公章编码:(35092210000950),现特此声明作废。

屏南小樟贸易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福建古昔田亩文创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92210009704)财务章(编码:35092210009705)发票章(编码:35092210009706),现特此声明作废。

福建古昔田亩文创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声明

邮件号:XA32748019835,邮件内容为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催告书》(榕晋城管催字〔2023〕0000438号)。快递员:郭连盛,于7月5日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邮件丢失,未能将邮件退回寄件方。特此声明。

责任人:郭连盛

2023年7月25日

遗失声明

政和县镇前镇邮电幼儿园不慎遗失政和县民政局2011年12月14日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725084301563W,现声明作废。

政和县镇前镇邮电幼儿园

2023年7月25日

公告

福州一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定于8月1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儒江东路78号滨江广场1#楼23层025M室召开股东会会议。协商表决本公司注销相关事宜。请全体股东准时参加,如未按时出席,视为放弃表决权。联系人:陈鑫铃电话:18559366236

福州一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道歉声明

本人李爱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现我己深刻认识到错误。在此向社会公众致以最诚挚的歉意,保证以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致歉人:李爱良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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