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3年8月2日公告
认尸启事 2023年6月22日20时许,在福清市融康医院住院治疗的精神病人无名氏E突发身体不适,后由120救护车送福清市融强医院治疗。次日凌晨3时57分许,无名氏E心跳呼吸停止,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得知,该死者初次发现时间为2008年1月30日,因发生交通事故,由融强医院收治,后因其患有精神病,送至福清市融康医院治疗。死者年龄约52岁,身高1.45米左右,身材较为肥胖,外地口音。截止目前,现该尸体暂放在福清市殡仪馆,望其家属及时前往认领,逾期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处理。联系电话 0591-85281110。 福清市公安局龙江派出所 2023年8月2日 认尸启事 2023年7月24日上午,我所在台江万达广场对面江面发现一具未知名尸体(男性),年龄约30岁,身长1.78米,上身赤裸,下身穿灰色短裤、赤脚。请家属见报三天内前来认领,逾期将火化处理。联系电话:83442676 福州公安局水上派出所 2023年8月2日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诏安县忠玖林业服务部: 本委受理申请人马维先与被申请人一福州亚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诏安县忠玖林业服务部关于合同、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争议一案(榕航劳仲案(2023)1007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2023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五层仲裁二庭;联系电话:0591-28882236。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2日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华达荣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培霖与被申请人福建华达荣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合同、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争议一案(榕开劳人仲案字(2023)第298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9月21日上午9:00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马尾区罗星西路30号时代广场3楼;联系电话:0591-83981130。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2日 融自然公示〔2023〕106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州融衡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璟公馆项目一期建筑(含1#~3#、5#~13#、15#~23#、25#~28#、S1#~S3#、S8#及一期地下室)及一期整区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福州融衡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璟公馆项目项目位于石竹街道北前亭村,现该公司申请对项目一期建筑(含1#~3#、5#~13#、15#~23#、25#~28#、S1#~S3#、S8#及一期地下室)及一期整区按现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申请事项在报刊、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本次申请事项规划条件核实手续。 我局国土规划核验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5167051,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层603办公室。附件:现状竣工图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日 遗失声明 连城县茅姜美食店不慎遗失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2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8250069659,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连城县茅姜美食店 2023年8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仓山区鼎胜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8月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50104100000622,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仓山区鼎胜贸易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红地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牛角质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32210001267,规格:3.8cm,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红地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遗失声明 兹遗失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非车单证两份,单证号为:190001140045、190001140212。2023年8月2日特此声明作废! 唐传珍: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唐传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123民初1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日 郑永仙: 本院受理原告高孝渌与被告郑永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 闽0403民初29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郑永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高孝渌支付货款 4467元;二、郑永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高孝渌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4467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1.2%支付从 2022年10月1日计算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案件诉讼费用25元, 由郑永仙负担。本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3份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日 王友昌: 本院对原告谢道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23民初566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日 吴震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吴震利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51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日 更正声明 本报于2023年7月19日刊登在中缝2-7版由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诉被告邹晓倩信用卡纠纷一案公告有误,原文中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应更正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江支行”。特此声明更正! 2023年8月2日 刘兴贵: 本院受理原告蒋大贵与被告刘兴贵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802民初 61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刘兴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蒋大贵支付台班费23295元,并支付该款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日 福建吉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陈文貌与你公司因工资等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榕航劳仲案(2023)278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本委地址: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五层511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8882236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