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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3年8月19日公告

2023-08-22 16:29: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遗失声明

柘荣县王容面馆不慎遗失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1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号:JY23509260008071,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柘荣县王容面馆

2023年8月19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骏景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公章内书:武夷山骏景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公章编码:3507820009871,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武夷山骏景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9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泉港区和鑫小吃店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5050032297;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泉港区和鑫小吃店

2023年8月19日

认尸启事

2023年8月13日9时许,泉州海警局石狮工作站接群众报警,在石狮市永宁镇外高村码头附近海域发现1具男尸,身高172cm左右,年龄在35-45岁之间,无纹身,无残疾,牙齿整齐完好,其余未见异常,全身仅着一条浅蓝色牛仔裤,身上仅有30多元现金,未发现身份证等其他物品。我站派员走访周边群众并及时发布协查通报,截至目前,仍不清楚该尸体的具体身份信息,该尸体现存放于石狮市殡仪馆,望其家属发现情况后及时认领,过期将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永宁镇梅林村西一区2号,联系电话:0595-88480024,联系人:黄警官。

泉州海警局石狮工作站

2023年8月19日

遗失声明

瑞庆(屏南)农业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一枚公章(编码:35092310005314),现特此声明作废。

瑞庆(屏南)农业专业合作社

2023年8月19日

周春燕:

本院受理原告杨秋芬与被告周春燕、第三人漳州市芗城区老兄弟餐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24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9日

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梁文英与被告林玉泉、第三人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821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9日

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叶寿椿与被告林玉泉、第三人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821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9日

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叶剑辉与被告林玉泉、第三人福建宏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821民初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9日

李仲书:

本院受理原告罗良玉与被告李仲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802民初223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判令:一、李仲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罗良玉支付租金49200元。二、李仲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罗良玉支付违约金 3996元。三、驳回罗良玉的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受理费2042元,减半收取计1021元,由罗良玉负担415 元,李仲书负担606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9日

洪清江: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市欧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洪清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情需要,本院决定第二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盖洋法庭(盖洋镇南大路30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9日

张海根:

本院受理原告王小丽与被告张海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王小丽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关于在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通知、诚信诉讼义务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9日

林志宇:

本院受理原告林美兰与被告林志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9日

王清萍、李俊龙:

本院受理原告李心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廉政监督卡、空白答辩状、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9日

邱禹铭:

本院受理原告陈凯与被告邱禹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481民初2102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涉军审判庭领取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9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阿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2MA3201L43L),不慎遗公章一枚,法人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鼎市阿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9日

福州业之峰精艺装饰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柯鑫与你公司因工资等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榕航劳仲案(2023)731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本委地址: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五层511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8882236。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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