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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23年9月8日公告

2023-09-08 17:17: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韦伟: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奥风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与三明中关村科技园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7民初1517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7000元。2.两被告支付逾期利息。3.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许守熙:

本院审理原告陈丽贞与被告许守熙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7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陈丽贞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卓新悦:

本院受理原告卢丰霖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7民初1616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原告的4000元工资。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杨真天赐宝贝母婴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2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7020031840;有效期至2022年9月28日),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杨真天赐宝贝母婴店

2023年9月8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傅姐喔虾汇餐厅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1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7020053079;有效期至:2023年9月18日),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傅姐喔虾汇餐厅

2023年9月8日

海祥房地产(建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8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海祥房地产(建阳)有限公司清算组对被申请人海祥房地产(建阳)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案号(2023)闽0703破申2号。2023年8月24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0703破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潭正律师事务所担任海祥房地产(建阳)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请海祥房地产(建阳)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管理人的通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3号二轻大厦三楼福建潭正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54200,联系人:游富华,联系电话:0599-5822789

海祥房地产(建阳)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9月8日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闽0403破7号

2023年7月27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王如泊的申请,裁定受理三明陈大矿泉水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由本院审理。经随机摇号,选定福建协胜律师事务所为三明陈大矿泉水有限公司管理人。三明陈大矿泉水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0月10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5号三楼福建协胜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黄清水;联系电话:18965331567)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此前已分配的财产不再补充分配,且应承担因审查、确认补充债权产生的费用。三明陈大矿泉水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9时在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江滨南路70号)第四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函。

特此公告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杨卫辉:

本院受理原告吴林兴与被告杨卫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周艳梅:

原告福清市宏路倪朝铨便利店与被告周艳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另行指定答辩期、举证期15日,定于2023年10月24日15时3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纳顺才:

原告林天津与被告纳顺才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另行指定答辩期、举证期15日,定于2023年10月24日15时0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蔡常清:

原告薛航与被告蔡常清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0月24日10时3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邓法金:

本院受理原告张珍与被告邓法金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张珍请求法院判令:1、原告与被告离婚;2、婚生女邓丽文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000元;3、坐落于三明市三元区东乾二路150号碧桂园综合楼A幢915室不动产权100%归原告所有;4、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归各自所有和承担;5、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关于在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通知、诚信诉讼义务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离婚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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