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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法院高质量打造执源治理新格局

2023-10-30 09:10: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0日讯 近年来,古田法院积极打造“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新模式,多措并举健全完善告知、预警前置机制,织密审判流程“全覆盖”督促网,推动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得到实质性履行。2023年以来,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577件,自动履行率达53.72%,首次执行案件同比下降10.2%。

《财产保全告知书》

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官,财产保全效果太好了,被告已主动与我行联系,我现在就发撤诉申请给你。”银行工作人员激动地说道。原来,2022年3月2日袁某某、王某向中国邮储银行古田支行申请借款25万元,然而借款到期后,却未按合同约定还款付息,银行多次催要无果,遂起诉至法院。

古田法院干警在立案登记随案发放了《申请财产保全告知书》,并向其提出了财产保全的建议。银行工作人员采纳了该建议,在立案时申请了对王某名下一套房子进行了保全。被告王某等人担心判决后房子被强制拍卖,便主动联系银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执行难,时常难在无财产可供执行。部分被执行人在执行前转移、隐藏、变卖财产,导致胜诉当事人的债权难以实现。为破解这一难题,古田法院前移端口,将执行工作触角向前延伸到立案环节,推行财产保全告知制度,在立案阶段送达《财产保全告知书》,从申请财产保全所需的材料、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存在的风险等方面做了释明,“告诉、提醒、督促”当事人及时、正当地行使诉讼权利,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控制性措施,可以在诉讼阶段给对方施加压力,实现了以保促和、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从源头上为当事人权益的实现构筑起一道‘防火墙’,有效提升了案件的调撤率和自动履行率。”执行局局长王前绥说道。

据悉,该制度自2020年8月实行以来,共向当事人发放《申请财产保全告知书》8846份,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264件,不仅充分保障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为债务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营造强有力的内在动力。

《自动履行告知书》

助力被执行人“信用重生”

2020年11月,某建筑公司和陈女士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古田法院依法作出调解书并向当事人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调解以来,陈女士均按期还款已全部偿还清。

然而,今年年初陈女士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遇到了麻烦,因为曾经涉诉,无法按正常程序被批准贷款,需提交材料证实其债务已履行完毕。陈女士心急如焚来到了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现其条件符合,便向其开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证明其已主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成功解决了陈女士的“烦心事”。

据悉,早在2021年5月,古田法院就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执行案件减量增效暨全面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实施细则》,给予主动履行被告或被执行人“信用重生”的机会,帮助化解其在行政审批、信用评价、金融借款等方面遇到的阻碍,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成为共识,推动实现“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

在案件诉前、诉中调解阶段,古田法院会逐案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提醒义务人在履行期限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其释明未主动履行将要面临的经济风险、信用风险和司法风险,同时也明晰对于诚信守约的当事人将依法给予减免案件受理费、开具自动履行证明书等,力促当事人当庭履行、自动履行。

自2021年5月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以来,诉前调解成功287件、诉中调解成功1026件,主动向当事人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1788份,调解成功案件中未履行协议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仅占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