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龙门法庭如何以高质量司法推动纠纷多元化解
让“乡土枫桥” 在基层治理中“大放异彩” “如果你们扩建了,我们的排水怎么办,今后通行怎么办?”在调解现场,几位村民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今年7月,驻点村居法官在走访村委会时,了解到因幼儿园扩建,周边村民因担忧排水沟被堵以及影响通行而引发纠纷。在了解情况后,法官主动提出帮助解决双方矛盾,联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以“村规民约”中相邻房屋建设约定为基本原则,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在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纠纷圆满解决。 “村规明约作为一种民间‘法’,对村民日常生活进行约束和规范,在调解中引入村规民约,能有效引导双方和解,将矛盾化解在村居。”魏国才说。 根据辖区农村较多的特点,结合村居法官工作机制,龙门法庭主动对接村委,构建“村委+村居”法官联动机制,共同参与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调解、化解。同时,通过法律咨询、合法合规审查等方式引导村居制定高质量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成为合法的“集体契约”,规范村民言行举止,移风易俗,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兴诉源治理之“枫”庇一方水土,筑矛盾化解之“桥”迎八方来客。作为奋斗在诉源治理工作一线的基层人民法庭,龙门法庭始终在促进辖区村居宜居宜业、治理有序有效、和谐和美等方面下苦功夫,为乡村振兴贡献法治力量。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魏国才 邓浩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