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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检察院以检察力量赋能茶乡新发展

2024-01-11 11:20: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在追梦之路上砥砺前行

——安溪县检察院以检察力量赋能茶乡新发展

秉持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7项,创新做法受到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充分肯定;集体获各级表彰9次,其中,青工委获评2023年-2025年“省级青年文明号”,第六检察部获评2022年福建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个人获各级表彰56人次,其中省级及以上表彰7人次……一组组数据,一项项荣誉,不仅记录着过去一年安溪县检察院砥砺奋进的足迹,更映射着未来的“发展密码”,标记着新一年勇新路的前行方向。

坚持融入大局

答好“必答题”

风雨兼程,安溪检察人感受过人民群众的期盼,品味过探寻真相的艰辛,也享受过坚守正义的喜悦。“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我们全力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文凭说道。

人民群众企盼生活幸福,幸福生活首先必须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安溪县检察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严”的一手决不动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防范治理缅北涉赌诈暨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突出惩治网络犯罪、“两卡”及关联犯罪,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督促追赃挽损,助力防范金融风险。

2022年10月,一名75岁的老年人因持有祖传“鸟铳”而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安溪县检察院坚持“小案不小办”,依法召开听证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到案发地进行公开宣告,努力做到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该院依法落实“宽”的政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轻罪治理中的作用,牵头制定《关于深化全县“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促成刑事和解。

深入乡镇开展服务乡村振兴调研

在茶乡,“检察蓝”的足迹无处不在。检察长带队逐一走访乡镇,开展专题调研,制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细则(试行)》,推行“因镇施策”检察服务乡村振兴模式。为守护侨胞乡愁印记,安溪县检察院积极办理涉及护宝护侨行政公益诉讼,并在清水岩设立检察护宝护侨联络点,强化线索收集、协作配合,保护“清水祖师信俗”。为守护绿水青山,该院与永春县检察院签订跨区划协作配合加强白濑水利工程水库流域保护工作机制,并召开联席会议,互相移送水库周边养殖污染公益诉讼线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拆除违建养殖场,有效整治水库流域污染问题。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安溪检察步履坚定。该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深化检企联系机制,实地走访企业,倾听企业涉法需求和意见建议。

深耕主责主业

守好“责任田”

在检察履职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更多地进行案后思考,并在实践中进行有益探索。

为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安溪县检察院不断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牵头县法院、县公安局创新制定《关于建立取保候审保证金及财产刑执行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着力提升财产刑执行监督质效。

民事检察更加注重质与量的统一。安溪县检察院积极办理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针对民事判决存在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情形等问题,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办理的“张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再审检察建议书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再审检察建议书”。

举行检风检纪监督员聘任仪式

行政检察重在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安溪县检察院扎实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部署开展冒名顶替婚姻登记专项监督,开展跨七省八县的检察协作进行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撤销相关婚姻登记并均获采纳,有力维护了被冒用人的合法权益,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新需求,安溪县检察院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强化协作配合,与县河长办等联合开展河湖长制督查,从中发现相关公益诉讼线索并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到位。科技赋能公益诉讼质效,运用检察技术辅助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办理的兰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典型案例”。以“诉”的形式督促依法履职,针对某行政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促使相关行政部门立即整改到位,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