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泉州市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履职诠释检察担当

2024-01-12 10:34: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行稳方致远 奋斗新征程

——泉州市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履职诠释检察担当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2日讯 耕耘到时花自开,硕果累累满枝头。回首2023年,泉州市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以全省七分之一的检察人员办理全省四分之一的案件,监督质效、品牌效应、队伍建设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彰显使命担当。

泉州市检察院、中共泉州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第三期青年干警政治轮训班

夯实基础、擦亮品牌、提升质效……一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把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开展主题教育和“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成色更足、更可持续。

强化政治引领 全力服务大局

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是一条贯穿人民检察史的历史主线,也是泉州市检察机关矢志不渝的政治本色。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年度考评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这是泉州市检察机关对群众安居乐业的不懈追求。泉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影响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违法犯罪;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依法严惩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2023年,泉州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8份,以一案之问助推一方之治。推进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两级检察院实现检察建议纳入党政考核全覆盖,相关经验做法获最高检通报肯定、省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针对有银行不规范经营、存在信贷等风险的情况,泉州市检察院建议并推动完善行业监管措施、健全内控机制,保障金融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入选全国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了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更多群众心中,泉州市检察机关打造的青少年社会保护中心、企业合规检察护航展示馆等普法阵地,分别被确定为市中小学生校外法治教育基地、市营商环境联系点。

“全国模范检察官”、晋江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雅芳(右二)到残疾人家中了解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

用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泉州市检察机关选派212名检察官进驻156个“党建+”邻里中心,让群众有诉求可以就地表达。对争议大、影响性案件,开展公开听证367件,将矛盾争议摆上台面大家谈,真正解“法结”化“心结”。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携手残联、卫健部门在全省首创涉案精神残疾人就业帮扶协作机制。办理的督促保障残疾人就业行政公益诉讼案,写入全国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

坚持夯实基础 践行司法为民

“全市26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优秀案例。”案例背后,是泉州市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一步一个脚印。

刑事检察工作可谓是检察机关当之无愧的“看家本领”。泉州市检察机关深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会同公安等部门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7个,以信息共享做实监督制约。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探索认罪认罚从宽与社会公益服务相结合,不起诉公开宣告与集中训诫同步开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民法典》在泉州检察的工作中被用好用活,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民事权利的种种诉求。泉州市检察机关借助大数据深度监督“假官司”,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助力社会诚信建设。落实“二号检察建议”,对民事诉讼主体不适格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泉州市检察机关扎实履行行政诉讼监督基本职能,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在全省率先开展督促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监督活动,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并在全省推广。成功承办“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论坛,并作典型经验发言。南安市检察院针对恶意索赔影响营商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检察,促成监管部门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对100多件恶意投诉不予受理。

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泉州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燃气安全、飞线充电、违规出售“消”字号产品等群众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得到治理。持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协同18个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意见11个,推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聘请公益诉讼观察员161人,依靠公众力量发现和解决公益损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