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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古田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吴传忠

2024-01-16 10:08: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一颗匠心求极致 履职尽责践初心

——记古田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吴传忠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6日讯 他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担当“本色”;在能动检察履职中,他恪尽职守、温情办案,增强刑事检察工作“亮色”;在强化法律监督中,他公平公正、严守底线,彰显检察干警“成色”。

他,名叫吴传忠,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12年,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检察官”“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能手”“全省检察理论研究骨干”等多项荣誉,入选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团队。近日,他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号召全市检察机关干部向吴传忠学习。

“检察官要明辨是非、定分止争、绝不退缩”

刚从事检察工作时,吴传忠面对“你是如何理解检察办案?”这个问题,他给出的答案是:“审查案件、指控犯罪”。如今,再次面对这个问题,他用多年深耕基层的办案经历回应:“刑事检察关系着国家安全、社会安稳、人民安心,刑事检察官要明辨是非、定分止争、绝不退缩”。

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吴传忠坚持融情理法于一体,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先后办理李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621”系列套路贷涉黑涉恶专案;刘某某等9人非法采矿、重大责任事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系列案以及涉案数额达上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大小案件 900余件,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2020年,吴传忠在办理李某案件时,坚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底线,与专案组成员历时4个月,反复推敲160余册案卷、40余起违法犯罪事实,先后7次共提出近200条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写了72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准备了40万余字的法庭讯问、举证质证等庭审材料,精准指控犯罪,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意见。 

一件件成功办理的案件如同“烈火”,不断锤炼着吴传忠的业务本领,使其迅速成长为一名业务精湛的骨干力量。即便如此,吴传忠依然孜孜以求地汲取各类知识,充分利用工余时间为自己“充电”,在日复一日的钻研中,他结合工作实际,先后撰写的20余篇调研论文被省、市级刊物采用。

“公诉是门遗憾的艺术,但希望遗憾越来越少”

成为国家公诉人的那一刻起,吴传忠深知每一桩案件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个的人生以及与其血肉相连的一个个家庭,凡事要多从当事人角度思考,办案也是办人生。

2022年,在办理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中,吴传忠依法起诉了交通肇事者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但在吴传忠看来,该案件尚未终结。他在办案中了解到受害者因交通肇事离世后,留下一个幼小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孩子的母亲早已离婚远嫁外地,肇事者也因经济困难无力赔偿,这些情况把原本不幸的家庭几乎推向深渊。

吴传忠多次联系受害者的父母,上门告知司法救助政策,帮助收集有关材料,并提请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同年春节前夕,顺利将12.29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受害者的父母手上。在他的推动下,这个家庭成为古田县检察院的固定帮扶对象,该院不仅帮助该家庭申请廉租房,还为受害者父母介绍合适工作,并对孩子进行教育帮扶,减免学杂费,为这个家庭重新点燃“希望之光”。

“让每一个童年不被伤害,让每一个青春充满阳光”这是吴传忠在办理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坚守的理念。2022年4月,他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中,要求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情况开展案件倒查。

倒查过程中,吴传忠注意到,部分民营医院和私人诊所对于强制报告制度知之甚少,相关医护人员对自身义务和责任的认识也有所欠缺。

对此,他立即制发检察建议,多方沟通联系,促成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网格化线索发现通报机制,将民营医院、私人诊所、乡镇卫生所全部纳入监督网格,实现监督管理全覆盖。该案入选最高检和国家卫健委落实强制报告典型案例。

每办结一个案件,吴传忠都会在自己的工作日志上认真总结,在他看来:“公诉是门遗憾的艺术,但希望遗憾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