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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梨影: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2024-01-18 10:51: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8日讯 办理的案件多次获得省、市优秀案例,带领科室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并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是莆田市唯一一家基层院获此殊荣。她就是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郭梨影。

郭梨影长期扎根民事检察办案一线,曾获“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市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并入选了“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

“维护公正,就是我的诗和远方”

自毕业参加工作以来,郭梨影就一直扎根在基层。

从检十九年,郭梨影轮换过多个岗位,无论是公诉席上的唇枪舌剑,还是民行工作的两肩正义,她都能以满腔的热情积极工作,动真格、求实效,力争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司法为民的期待。

不论是办公室琐碎繁多的后勤保障,还是反贪细密严谨的内勤工作,郭梨影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较快适应角色变换,以崇法尚德的检察初心,书写忠诚担当的检察情怀。

在岗位的轮换与多项工作的担当中,郭梨影得到了极大的锻炼,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都得到很大的提高。慢慢地,检察官的神圣职责也在她心里扎根发芽。

“我不怕工作的烦琐,我只想把该做的尽力去做好。”郭梨影是这么说的,也确实这么做到了。近年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郭梨影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函、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同时,郭梨影坚持法律理性,服务大局发展,聚焦食品安全问题,围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高发的减肥产品和保健产品领域,依托公益诉讼履职,依法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违法犯罪人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你们的信任,是我前行的力量”

多年的纠纷处理经验,让郭梨影深刻明白,“司法为民”不是挂在嘴边的一句空话,而是运用法律监督的武器,在每一个法治缺失的环节切切实实地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在一起劳务损害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冷某受雇于谭某到业主家中从事浇灌水泥工作,不幸被水泥砸中,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但在起诉追讨赔偿费用过程中,因不懂法律,冷某在庭审中放弃了对实际雇佣人谭某的赔偿请求权,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后无奈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接到案件后,郭梨影认真审查卷宗,发现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应该作不支持监督决定。然而面对冷某的处境,郭梨影又深感同情。为此,她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多方奔走,最终为冷某争取到了司法救助6万元,解决其燃眉之急。事后,冷某的丈夫不远千里,特地从四川老家送来了一面锦旗,感激地说:“真想不到检察院为了我这个外地人的事也这么用心!”

“时至今日,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他眼中那份厚重的信任和深深的感激。对我们来说是应尽之责的事情,却能让老百姓更加的信任我们检察官。”群众的信任带给郭梨影极大的前进动力,她渐渐明白,公正司法既要追求法律上的公平正义,也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在办理案件中,郭梨影慢慢摸索出“四步法”,即“全面倾听、实地调查、案例分析、多方合力”,将法理、事理、情理有效融合,以期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