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载纠纷终化解 一揽子调处暖侨心
海内外族亲沟通不畅,涉侨族产权属引纠纷,永春法院凝聚多方合力—— 十三载纠纷终化解 一揽子调处暖侨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6日讯 “感谢法院这段时间为我们奔走忙碌,不仅化解了我们之间多年的矛盾,还指导帮助我们成立了新的社团,我们一定共同管理好族产,为家族、为家乡发展作贡献!”近日,永春法院成功调解历时13年的涉侨族产系列纠纷案件,破解程序空转难题,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华侨小文(化名)对法院工作表示肯定与感谢。 山海相隔生嫌隙 涉侨族产权属引纠纷 永春县是著名侨乡,120万永春籍华侨华人足迹遍布世界五大洲51个国家和地区。永春县桃城镇某氏家族,繁衍40世代,族人遍布国内外,其中定居马来西亚的族人众多,成立了“马来西亚某氏家族会”。某氏先贤重教兴学,建置产业,成立“永春县某校董会”,既管办学,又管族产。 新中国成立后,部分族产历经土改、华侨私房赎回、永春旧城改造,最后转化成安置房产。永春县人民政府于2004年将部分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颁发给永春县某校董会。 山海路遥,两地族亲沟通不畅,马来西亚某氏家族会因上述族产权属问题与永春县某校董会生隙,自2010年起先后多次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主张权利。 2023年2月,小文再次向永春法院起诉永春县某校董会,主张确认房产所有权归马来西亚某氏家族会所有,并要求赔偿损失303万余元。“我们为了拿回这个族产,已经打了十几次官司,光律师费、诉讼费就花了几十万了!”小文无奈地说。 凝聚合力融坚冰 族产共同共有达共识 永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宗祠、祖厝等华侨族产,因侨产代管习俗、缺乏规范管理等原因,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矛盾交织,容易引发纠纷,又因历史久远、产权登记不完备、牵涉人数众多,无论是提起诉讼还是查明事实都困难重重。 为避免产生衍生案件,造成程序空转,永春法院通过加强与政协、侨联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侨务部门的独特优势,邀请涉侨特邀调解员、近邻解纷员参与调解,做通工作打消侨胞的疑虑,力求打开双方心结,重新架起双方当事人之间沟通的桥梁,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多方协力之下,双方关系实现破冰,得以展开有效的对话与协商。某氏家族也吐露心扉,其诉讼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分割财产,而是希望通过诉讼引起大家的重视,能够妥善管理族产用于家乡公益事业。 在深入了解当事人真实诉求,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之上,永春法院促成双方达成“案涉族产应为某氏家族全体族人共同共有,永不出卖”的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