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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载纠纷终化解 一揽子调处暖侨心

2024-03-06 10:42: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创新举措定纷争

案结事了宗亲续侨缘

共识达成了,如何提出令双方都可接受的调解方案,推进争议实质性化解,成为摆在众人面前的又一难题。

“既然双方对于内地族亲的管理不认可,是不是可以考虑成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由双方各自选出代表参与管理族产呢?”审判长吴美红提出这么一个建议。合议庭经过讨论,一致同意这个建议。

为了印证这个建议是否可行,永春法院还邀请到在涉侨保护领域造诣深厚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林旭霞教授为案件提供智力支持。

“族产作为历史文化和传统民俗孕育的产物,具有较为特殊的所有权的形态,应认定为宗亲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双方推举成立新的社团进行管理族产,这是一个有创意的方案,也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我认为是科学可行的。”经过林旭霞教授的专业论证,永春法院细化方案,确定由双方共同筹备成立新的社团组织来管理族产。

确定方案后,通过进一步释法说理,永春法院引导双方当事人合理提出诉求,将因产权份额、赔偿损失产生的利益冲突转化为族产共有共管的一致意向,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共同成立“教育发展促进中心”作为财产管理人,商定章程制度,妥善维护和利用族产,制度化地解决分歧、规范管理,极大程度上避免矛盾外溢产生新的诉讼。

为彻底化解纠纷,防止“案结事未了”,永春法院先后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民政部门会商,帮助双方顺利完成新社团组织成立、讼争族产权属登记,减轻当事人讼累,并指导双方完善、细化财务、审计、重大事项表决等制度。

最终,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该起历时13年的涉侨族产系列纠纷成功化解。而该系列纠纷的妥善化解,修复和延续了国内外宗亲绵延百年的血脉亲情,实现一案结、多案清的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同时也守护了海外侨胞桑梓情、赤子心,增强他们对祖国的认同感、归属感。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吴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