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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法院“法官+N”聚合力解码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4-03-14 10:32: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官+巡回法庭”

送法进万家

挂上国徽、拉好横幅、摆好桌椅……2023年1月,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搬”进村里,如此“接地气”的审判方式,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到了小而精的庭审现场。

2018年7月,余某向清流某银行申请贷款,双方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最高借款金额3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18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7月14日止。贷款到期后,余某未按约定偿还本息,经银行催收未果诉至清流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向余某所在村委会了解,得知被告余某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卧病在家,行动不便,遂决定上门开展巡回审判。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组织下达成调解,该案成功以调解结案。

将法庭、法官搬到群众“家门口”,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近年来,清流法院主动融入清流县“党建引领、五员轮值、乡贤助力”社会治理新模式,成立乡镇法官工作室,选派18名法官、12名法官助理到13个乡镇、4个社区“轮流值班”,运用“灯光法庭”“田间调解”“板凳调解”“巡回法庭”等方式,将纠纷解于当地,将矛盾止于前端。

(三明长安网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桂紫萍 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