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公诉人、厦门市检察院检察官张枥文的“追光”故事
办案“求极致” 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下,检察机关要实现“治罪”,更要兼顾“治理”,这也是张枥文一直以来的价值追求。“不能就案办案,而是要通过案件的办理,真正地化解社会矛盾。”张枥文说。 2018年,张枥文牵头办理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时,犯罪嫌疑人一直“零口供”。为此,张枥文和专案组成员多次深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侦查机关部门组织案情会商,从犯罪嫌疑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入手,让嫌疑人敞开心扉,自愿说出事实经过。最终,张枥文制作了20万多字的审查报告,精准地指控了犯罪。 如何突破“零口供”?张枥文办案有自己的“方法论”。她觉得,检察官不应只是对刑法理论条文了如指掌、对案件如何适用法条驾轻就熟。“更多时候,我们更应该代入当事人可能所处的境地,再进一步和他们沟通对话,想方设法帮他们重回正轨。”张枥文说,检察官不应将自己同犯罪嫌疑人对立起来。 在办案之外,张枥文还作为厦门市检察机关讲师团成员多次到厦门大学、机关单位、企业、社区等开展宣讲,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宣传,让更多群众认识到,法律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正如她所说的,“如果当事人知道犯罪的代价,就不会轻易去犯罪了。” 在未来,张枥文希望继续加强理论学习,积累司法实践经验,以更高、更广的视野,主动将案件办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叶蔚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