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以能动履职擦亮流域生态底色

2024-03-18 10:54: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以能动履职擦亮流域生态底色——

清清流水青青山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8日讯 初春的龙湖分外热闹,成群的白鹭、斑头鸺从湖面上飞过,清浅的水面于微风中泛起层层波澜,湖边小道上也不时传来声声欢笑。

近年来,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始终践行“四下基层”,通过“河长+”、“林长+”、“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动等机制,凝聚各方力量,下好绿色生态保护“一盘棋”,守护好一方蓝天净土。

纾困解难——

行政诉讼程序不再空转

“我就多占了一点地,哪就要被罚这么重了!你们的判罚不公平,我不服。罚款我是不会交的,能拿我怎么办。”违法行为人林某叫嚣。

经调查,林某申请监督的违法占地建房一案,因林某存在较大的抵触情绪,长期不配合区自然资源局、法院的工作,致使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履行到位。

其间,永定区检察院检察官多次深入有关部门调查,分析矛盾产生原因,一次次向林某做普法工作和深入的思想交流。“土地是咱农民的根呐,子孙后代还要吃饭的,我们可不能多占一分一毫。”检察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林某的心灵得到了极大的触动,减缓了抵触情绪。

为了让剑拔弩张的当事人与行政机关面对面沟通,永定区检察院随即召集区自然资源局、湖坑镇政府等部门召开听证会。最终,促成林某主动缴纳罚款18万元,成功化解该案长达5年的行政争议,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

据了解,永定区检察院注重检察监督的“穿透性”,坚持以“我管”促“都管”,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针对部分当事人抵触情绪大、不依法履行涉生态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成功化解积年行政争议15起,缴纳罚款23万元,用能动履职交出服务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答卷。

精耕细耘——

烧毁山林重新披绿装

批捕20人,起诉49人,不起诉16人,督促犯罪嫌疑人主动缴纳碳汇赔偿等资金86万余元……一串串数字,是永定区检察院近年来落实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举措的显著成效,也是贯彻宽严相济原则的生动实践。

“火不是我烧的”,被告人赖某在提起公诉前翻供,认罪态度非常恶劣。针对此种情况,永定区检察院指派林业刑事案件的办案专家对被告人赖某从生态环境保护、碳汇知识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和政策宣传。

“你看,树都被你烧光了,水都没得喝了,以后百姓怎么过日子。”检察官带赖某到案发现场,指着光秃秃的山丘和龟裂的水渠说。赖某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补偿碳汇损失、缴纳造林保证金共计22万元。最终,赖某被判缓刑,烧毁的山林重新披上了绿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