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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多策并用做强未检工作

2024-03-21 10:51: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以法之名 呵护成长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多策并用做强未检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1日讯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关心爱护少年儿童”。近年来,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从制度落实、督促监护及预防犯罪等方面出发,构建具有永泰特色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多策并用开辟未检工作新格局。

落实特殊制度

健全司法保护工作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日趋多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也面临更多新的复杂形势。

为此,永泰县检察院奉行优先办理和迅速简约的办案原则,建立提前介入快速反应机制,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提前介入相关规定制度,在严守法定程序、保证办案质量、强化教育挽救的同时,开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绿色通道”,从严从快打击严重危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犯罪。

同时,该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公安局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并在县公安局挂牌设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进一步实现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有力指控,有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向相关单位发出预防校园性侵检察建议,并联合县法院、公安、司法、教育、妇联等单位出台《进一步完善校园性侵害综合防控工作体系暂行办法》,持续性开展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工作,预防校园性侵害案件发生。

此外,该院还强化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履职。针对娱乐场所聘请、接待未成年人的情况,该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禁止营业性娱乐场所和酒吧等接待、招聘未成年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矫人员存在文身的情况,则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加大指导监管力度,经常性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全面加强文身治理。

强化督促监护

推动完善家庭保护

修订后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在近年来未检工作实践中,永泰县检察院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抓手,注重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效性,以检察司法推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不缺位”。

据介绍,该院建立“督促监护令+引入司法社工”未检工作模式,在对罪轻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在充分履行监护管教职责的同时,引入司法社工开展督促监护帮教、司法帮扶。2020年以来,共向56名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委托大樟树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协助做好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同时,依法从严惩处监护侵害行为。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出卖幼儿、不适宜继续担任监护人的情况,该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提起撤销监护资格诉讼,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此外,该院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联合县妇联、县关工委会签《永泰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意见》,并在检察院设立“暖心港湾”家庭教育指导站,在城关中学挂牌设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联络室,针对违法犯罪及不良行为学生,进家入户开展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目前,已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