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莆田市检察院筑牢木兰溪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2024-03-21 11:40: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聚焦多元化理念引领

努力实现综合保护

莆田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发挥好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制度优势,全市共适用圆桌会议机制28件、组织公开听证73场,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诉前阶段主动履职、落实整改。莆田市检察机关深化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注重办理政府及其部门遇到阻力或者需要多家单位协同解决的难题,在诉前阶段与行政机关充分磋商,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的整治。木兰溪支流古洋水库库区内,违法行为人未经审批在库区岸边建设集材道及运材道,累计占地面积132.8亩,造成库区水土流失并危及水库水质安全。仙游县院通过召开圆桌会议,全面调查水土流失形成的背景及有关情况,依法督促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全面履职、联动执法,并通报属地政府,促成水库生态修复工程顺利实施。

莆田市检察机关还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市院牵头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制定《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意见(试行)》,指导秀屿区院与相关部门会签《涉海案件适用海洋碳汇赔偿机制工作指引》,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修复多方协作机制。共适用“碳汇”机制办理生态案件11件,动员犯罪嫌疑人自愿认购并核销林业碳汇1466吨、海洋碳汇6500吨。

聚焦常态化机制建设

大力推动协同治理

强化借智借力,莆田市检察机关统筹用好“益心为公”检察志愿者云平台、“网格+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机制,注重利用社会资源撒网布点,拓展监督办案视野和线索发现渠道,延伸监督触角,推动形成多向联动、群防群治的生态保护模式。仙游县院发挥“头雁效应”,创新“网格+公益诉讼”工作机制,邀请全县网格员、单元长、网格长作为特约网格员,延伸监督触角,形成工作合力。机制运行以来,线索受理同比增长47%,参与调查取证、跟踪观察、公开听证等案件办理。

莆田市检察机关健全协作模式。联合泉州等地检察机关建立“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完善“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形成保护合力,打造生态环境社会治理“共同体”。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与相关单位共建古树名木、古民居等8个各有侧重的公益诉讼实践基地,通过检察开放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借助人民网、检察日报、学习强国APP、福建法治报等主流媒体刊登《执笔染青绿、兰水映初心》等文章30余篇,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知晓率,增强社会各界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陈静 陈琦 王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