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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扎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03-28 10:30: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以智促“治”

探索履职办案新实践

2023年9月28日,农民工代表苏先生专程来到晋安区检察院,对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感谢你们帮了我们一个大忙。”

原来,苏先生等29人在2021年下半年受雇于晋安区某工地包工头陈某某,从事建筑施工工作。由于陈某某将资金挪作他用,导致46万余元工资款无法支付。2023年4月17日,陈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晋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该案后,为发挥检察履职能动性,晋安区检察院在注重办案质量的同时,积极与苏先生等农民工代表、陈某某家属沟通并组织调解。同年5月9日,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陈某某委托家属与苏先生等人在晋安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达成调解协议,分三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在协议签订当日支付第一期工资款7万元。苏先生等人也出具了谅解书。

根治欠薪,更需能动善为。2023年8月16日,晋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直龙走访区人社局,了解到福州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拖欠陈女士等16名员工工资共计88万余元,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某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此,晋安区检察院进行了3个多月的走访、调查、沟通、研讨等工作,最终不仅促成公安机关立案,还帮助陈女士等员工在2024年春节前拿回所有被拖欠的工资。

“根治欠薪,检察机关还可以做什么?”今年2月28日,经过充分准备,晋安区检察院会同市、区人社局和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举行“行刑”衔接工作座谈会。会议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问题,在加强联动协作、线索移送、法治宣传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就探索设立根治欠薪联动工作站和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至此,晋安区检察院迈出了从个案办理到社会治理的关键一步,为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学增智,方能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江伟表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需要检察官不断探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新路径,真正地把时代责任扛在肩上。

(本报记者 林珊 庄然 通讯员 张久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