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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罪”与“赃”无处遁形

2024-04-02 11:52: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罪”与“赃”无处遁形

——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助力反洗钱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政和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依法能动履职,强化统筹协作,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反洗钱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深挖犯罪线索

坚持办案监督并重

政和县检察院坚持落实“一案双查”“同步审查” 要求,在办理洗钱罪七类上游犯罪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重点梳理资金往来轨迹,从中挖掘出洗钱犯罪线索,实现从“等、靠、要”的被动办案向自觉找线索的能动履职转变。

该院在办理刘某、姚某某贩卖毒品案过程中,发现刘某贩卖毒品时,使用其朋友龚某的支付宝账户收取毒资,可能隐藏洗钱犯罪线索,但公安机关未予以立案侦查。检察机关遂发出书面通知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经监督后,公安机关以洗钱罪对刘某立案侦查。

强化线索移送

紧盯落实重实效

对审查发现的洗钱犯罪线索,政和县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材料。同时,发挥主导作用,围绕洗钱犯罪的构成要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就证据收集、固定、存在的问题以及侦查取证方向提出意见建议,引导公安机关收集手机开户信息、微信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并制作详细的提前介入侦查方向提纲,完善证据链条。

近年来,该院实现提前介入涉洗钱案件全覆盖,提出书面意见3件、口头意见6件,均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