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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显成效

2024-04-09 10:51: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双赢 多赢 共赢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显成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9日讯 近年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以加强法律监督为总抓手,2022年以来,连续三年开展“翼动”系列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2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提质增效,用实际行动诠释公平正义。

精准监督

细挖案中线索

履行立案监督职责必须贯穿于检察办案当中,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秉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立足日常案件审查,从审查案卷、核实证据、同案人处理、已生效裁判等环节着手严查细审,细究案内疑点、细查涉案人员,全面查清犯罪事实。

2022年,在审查林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林某某在被抓捕时,为毁灭赌博证据,从居住的13楼抛掷涉案手机、电脑砸在一楼临街的人行道及道路上,经结合审阅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可以认定林某某的行为涉嫌高空抛物罪,但公安机关并未对该行为予以立案,遂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最终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对林某某批准逮捕。这起案件也是高空抛物入刑以来,全市办理的首起高空抛物案件。

“我们坚持在审查案件同时做到‘三个细查’:细查与案件有关的事,是否存在遗漏犯罪;细查案中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细查生效判决,是否存在部分共犯未立案。只要属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情形,我们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立案,有效惩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福新分析道。

内部协作

形成监督合力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立案监督工作有效途径,构建跨部门之间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尤其是针对近年来“执行难”问题,建立民事执行案件联动法律监督的内部协作机制,民事行政部门发现执行案件线索后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刑检部门梳理线索后有效衔接立案监督活动,依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形成强大法律震慑力,高质效办理此类案件。

2019年8月,仙游县人民法院对何某某与林某某之间因合伙协议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作出判决,由林某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何某某欠款6万元和利息。该判决生效后,林某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2023年6月,仙游县人民法院将林某某涉嫌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并抄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备案,该院民行部门及时将线索移送至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该线索符合立案监督条件,针对公安机关未及时立案的情况,依法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公安机关及时予以立案。该案立案后,林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立即偿还何某某全部欠款及利息。

“我们坚持多渠道拓宽监督方式,打破传统的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信息差’局面,通过融合内部职能发挥协同效应,形成合力集中‘围猎’被执行人,有效协助审判机关破解‘执行难’问题。2023年以来,我们通过这种方式针对执行类案件有效监督立案13件13人。”该院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陈苍森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