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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法院“四调”化解物业纠纷

2024-04-23 10:20: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协同调解——

构建诉讼调解

“同步推进”格局

当务之急,是要尽早成立物业纠纷调解组织。漳平法院向城管局发出司法建议,详细阐述辖区内物业纠纷的特点以及成立专门调解组织的必要性。很快,漳平市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设立,有效整合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委派调解”。为确保调解工作有序开展,漳平法院多次组织法官前往城管局召开座谈会,针对组织结构、调解流程、人员培训等具体事项进行深入交流和专业指导,从而推动大量物业纠纷在立案前柔性“解”、高效“结”。成立以后,七成物业纠纷案件委派至该组织先行调解,共成功化解物业纠纷案件45件。

此外,漳平法院组建专业速裁审判团队,针对调解不成的标的小、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优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实现诉调高效衔接,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8.6天。

双面强调——

强化示范判决

“以点带面”效应

调解格局逐步成熟,要想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就必须筑牢源头预防“高坝”。漳平法院秉持“两手抓”原则,致力打破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坚固壁垒,联合城管局、街道召开物业座谈会,反馈业主普遍反映的问题,引导纠纷突出的物业制定整改方案,签订整改承诺书,同时与物业展开深入交流,详细了解物业日常工作,并指导物业设置公开栏。

定期公布工作内容,将“地下工作”搬到台面上,打破业主“物业很闲”的固有偏见;赴社区(村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围绕常见的纠纷类型开展现场释法说理,以达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郑雨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