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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中院:跨域协同 激发创新与创业活力

2024-04-26 10:03: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全程聚焦 促创新不断

“我们双方签好了行政调解协议。接下来,要申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该如何操作?”在达成行政调解协议不久后,平和三晓蜜柚的王经理再一次致电漳州中院民三庭。

“你拿着行政调解协议到漳浦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也可以请求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到漳浦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移送机制。”民三庭法官口中的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移送机制,是漳州中院在探索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其中一环。在这一过程中,关于异地司法确认的创新,成了漳州法院的亮点举措。

此前,漳州中院接到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称市监局接到一起发明专利侵权投诉案件,该类案件归厦门中院管辖,但因该单位未与厦门中院建立联动机制,遂邀请漳州中院提前介入调处。

漳州中院应邀与案件当事人许某进行沟通。徐某在知晓漳州辖区有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联动机制后,遂表示愿意选择行政执法投诉渠道。

之后,徐某以某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为由向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提起侵权行政投诉,并向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申请行政调解。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机制立即启动,双方合力介入调处。最终,徐某与该公司达成行政调解协议。

“该案得由厦门中院进行司法确认,属于异地法院司法确认。”杨小红庭长告诉记者,漳州中院依照漳州中院与厦门中院、龙岩中院、三明中院联合签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协议书》,立即启动与厦门中院的对接机制,并将该案的情况通报了厦门中院。很快,司法确认顺利完成。

该案成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协议书》跨域合作的首次尝试,也是漳州中院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生动实践。

此后,漳州中院更是拓宽了异地司法确认模式。通过提前介入远程线上联合调解,漳州法院突破案件纠纷的地域瓶颈,首创跨省异地司法确认新模式。如2023年来,漳州中院对7起经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无锡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跨省市联合调处的涉食品外观专利的行政调解案件予以异地司法确认。

值得一提的是,漳州中院还参与建设“行政+司法”互鉴互认的“凌波联盟链”,运用区块链技术,存证上链的证据具有唯一的哈希值,使文件有了“身份证”,不可篡改,有效解决了以往办理电商案件时证据易被当事人删除、修改的难点。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全国首个行政执法领域在线电子数据取证规定,建立电子数据取证制度体系,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存证上链,推动司法与行政信息共享和证据互认。

“我们将继续优化和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持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和效率,为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持。” 杨小红庭长如是说。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刘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