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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举行

2019-12-09 10:30: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李明蓉为徐素瑜颁奖

颁奖词

对家暴说不,你用法律为姊妹们摆脱噩梦;

以真情动人,你让1000多个家庭破镜重圆。

基层维权十六年,你初心不改;

创新调解新模式,你牢记使命;

以法为基,以情感人,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的,是你!

获奖感言

徐素瑜(莆田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初心如磬使命在肩 !我是妇联干部队伍中的普通一员,我所从事的工作是妇女维权工作的一个缩影。妇女维权的工作繁杂而琐碎,有为了化解家庭矛盾,多次耐心调解、促膝长谈的坚持;有为了推动一项惠及妇女儿童政策出台,频繁奔波呼吁、锲而不舍的执著。十几年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使命始终激励、鞭策着我,让我在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做工作,扎扎实实地打基础,倾情倾力致力于我热爱的事业,我无怨无悔。这一路走来,我坚信只要带着责任心去做,带着爱心去做,带着耐心去做,即使平凡的岗位也会充满激情,焕发光彩。今天的荣誉来之不易,更应倍加珍惜,妇女维权的道路依然任重道远,面对未来,我将在追求法治理想的道路上初心不改,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岗位上使命不变!


何晓清为刘敏玲颁奖

颁奖词:

你是绽放在公安法制战线上的“解语花”,

你为群众解忧,首创“情理法责”四心法,让当事人感受执法温度;

你为执法民警解难,首开民警执法助力站,实时解决民警执法问题;

你为青春学生解心结;定期到校上法制课,随时帮助每一个青春期的孩子;

你是“刘三解”,更是“暖心姐”。

获奖感言:

刘敏玲(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法制队队长)

今天站在领奖台上,心情无比激动和感慨。这次荣誉来之不易,我倍感珍惜和敬畏。借此机会,感谢各级领导的关心、组织的培养,社会各界人士的鼓励和家人的支持。

从事公安法制工作20年,我长期工作在执法监督、信访一线,履行着法制民警应尽的工作职责,每起案件都关乎群众利益,每起案件也都关乎公平正义,作为人民警察,我们的职责就是守护群众安宁、保一方平安。我们是公平正义的守卫者,也是和谐社会的守望者。

荣誉属于过去,奋斗成就未来。我将继续忠于职守,勇挑重担,用自己的行动传递法治的光辉,以良法善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无愧于新时代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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