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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生态检察”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2016-02-04 09:29: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绿水青山撑把“司法防护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4日讯 “一代廉吏”包拯挺直站立,手指着“金子”,前面是审案的判桌、金子、令牌、判笔等,并配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警句……走进永春县东关镇南美村,刚建成不久的3D法制文化墙映入眼帘。

在乡村建设中植入法治元素,村民、游客们在游山玩水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理熏陶,起到“春雨润无声”的作用,这是永春县检察院积极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小小缩影。该院还与多部门联合建成了岵山茂霞法治文化大观园、五里街镇溪滨路廉政文化长廊、吾峰湿地公园廉政文化园等,营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近年来,永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为着力点,主动延伸法律触角,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为永春绿水青山罩上“司法防护网”。

“做好生态检察工作,让百姓知法懂法是重中之重。”该院生态科科长郑一新说道。因此,该院下沉检力,由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每个月到两个乡镇开展巡回检察。选取4个刑事案件多发的村居,以点带面开展农村综治帮扶活动。送法进村入户、田间地头,让群众感受检察官就在身边,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沿溪而建的湿地公园,旋转的大水车,妖娆绽放的三角梅,绿意盎然的树木,潺潺的溪流,这是丰山村“检察官生态共建园”。清新自然的氛围里,却紧紧围绕着一个主旋律“法”。在永春,这样的“检察官生态共建园”还有很多。

“现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都能看到‘法律’的影子,不仅了解了生态方面的法律,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也学到不少。”谈到驻村的检察信息联系点的影响,北溪村的村民陈阿姨开心地说道。

以“检察信息联系点”为依托,该院组织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参加法制教育培训,结合换届选举、传统节日等,开设“农村法制课堂”,开展生态环保、农业生产、农民工维权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并在乡村设置检察宣传栏,精心选取一些通俗趣味的法律名言警句、法律知识小谜语,在乡间小道、瓜棚架下因地制宜、见缝插针地开展预防宣传,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美丽乡村,美在生态。永春县有高达69.5%的森林覆盖率,美丽乡村建设涉及大量农林用地。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该院组织预防部门与生态资源检察部门联手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选派检察干警到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举办警示教育讲座,组织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专项执法检查,促进林业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化。同时,该院牵头组织涉林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建立完善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重拳打击涉林刑事犯罪活动,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为“美丽乡村”构筑一道绿色屏障。

“保护好青山绿水,让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这是检察机关的职责。”郑一新说,除了守青山,该院在护绿水方面也不遗余力。桃溪穿城而过,串起两岸118个乡村,是永春的“母亲河”。为守护粼粼桃溪水,该院认真研究细化预防措施,编发预防宣传画册《桃溪清韵》,到相关乡镇及工程指挥部走访座谈,组织指挥部工作人员近300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为工程承包商、项目经理、设计监理人员等50多人举办法律讲座,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6次,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对可能恢复生产作业的采沙洗沙点和污染源实行重点监督,该院会同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定期跟踪回访,现场拍摄污染点作业状况、设备处理、河床恢复等情况,全程跟踪记录整治进展情况,形成治理前后对比资料,针对暴露出的执法人员渎职失察等问题,及时向水利、林业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堵塞漏洞,推进桃溪流域长效治理。

如今,走在永春的土地上,与蓝天绿水为伴,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欣赏着碧树红花,感受法治的浓厚氛围,心旷神怡。

“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我县打响美丽乡村品牌,建设‘升级版’新永春,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目标提供更强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永春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林掷地有声地说道。美丽乡村建设,永春县人民检察院仍在不断行进的路上。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孙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