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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检察院批捕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嫌疑人

2016-02-19 09:38: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9日讯  日前,陈某洋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上杭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这是《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以来,该院受理的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90后”的陈某洋闲来无事喜欢上网逛逛,网友告诉他,可以在网络买一些公民的个人信息,然后转手卖给搞诈骗的人,从中赚取差价。陈某洋觉得是不错的“商机”,便采取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方式,通过计算机、手机等工具在网络上利用QQ,购买3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网络转卖给诈骗团伙,先后获利4万余元。

陈某洋多次非法获取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所出售信息又被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客观上给公民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和财产损失,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本报记者 邓炳秀 通讯员 苏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