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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法院案后回访促改造

2016-02-19 09:39: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9日讯 “完全没想到吴法官会来看我,我以为案子结束了就完了,感觉心里暖暖的。”日前,许某说起法官回访时的情景,脸上带着一丝暖意。

许某因琐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但因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具有自首和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福鼎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期间,该院家事庭法官积极回访帮教。在缓刑考验期后,许某在宁德市某检测厂工作并正在修读汽车检修大专文凭。

近年来,福鼎法院联和检察院、市团委、妇联等部门,走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和女子监狱,对福鼎籍少年犯和女犯进行回访帮教,鼓励他们端正思想,积极改造,认真学习掌握一技之长,争取早日回归社会。2015年,该院共回访帮教5次 260余人次,切实消除服刑人员思想负担,拉近当事人与法院的距离,提升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蓝宇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