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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法院执结一件历时11年的积案

2016-04-21 09:19: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1日讯   4月14日,龙海市法院执行局清积专项执行小组成功执结一件历时11年的执行积案,被执行人林某华就剩余赔偿款与申请人林某湖再次达成和解,并当场一次性支付完毕。

早在2004年4月,林某华承建他人的楼房基建工程,雇请林某湖等人进行施工。施工过程,林某湖不慎坠落受伤,经鉴定为伤残四级。龙海法院最终判令林某华赔偿林某湖各项损失共19万多元,但林某华拒不履行该判决义务。无奈之下,林某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多方查询,却均未发现林某华有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只好多次实地走访,通过村干部及邻里多渠道找寻林某华的下落及了解财产状况,迫使林某华“浮出水面”。

2012年3月,林某华终于主动请求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但在履行和解协议过程中,林某华在依约支付了首期款后便又借口抵赖不履行义务。后经承办法官多次劝诫督促,最终促使林某华履行剩余的赔偿义务。

(陈志龙 周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