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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检察院第四次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6-05-20 10:24: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0日讯   5月16日,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永安市检察院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第四次获此殊荣。

据了解,该院积极探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检察监督,针对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执法困惑、监管难点等问题,为行政执法人员开设“法律讲堂”,先后为30多家单位500余名执法人员授课,并联合公安、环保等部门查处辖区首起利用废旧蓄电池非法提炼重金属案件,监督立案7人。

同时,该院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在有效督办巴溪流域污染问题专项整治基础上,持续推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道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专项整治,促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呈报的《检察机关全程督办辖区河道流域综合治理探索》作为福建省唯一获评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国土领域生态资源保护专项预防项目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预防项目”。

(吴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