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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检察院首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6-10-12 09:04: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2日讯    公民个人信息被人出售、倒卖牟利,一度成为热点话题。花样繁多的电话、短信骚扰,让人不堪其烦。日前,连江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将刘某某批准逮捕,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经查,刘某某从2016年4月至8月间,通过购买、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含有连江县小区楼盘号、楼号、房号、业主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信息,先后5次将信息以0.9元至2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商店共计5000条,共获利3400元。同时,在刘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内查获纸质材料16份,其中包括该县多个小区业主个人信息共计8211条。

(黄青蓝 连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