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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压岁钱涉及的法律问题

2017-02-07 09:33: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7日讯  春节过完啦!我们来谈谈大家感兴趣的话题,你是否还能够拿到压岁钱?或者你孩子的压岁钱有多少?关于压岁钱的法律问题,让检察君为你详细解说吧!

问题一:压岁钱是孩子的吗?

【普法】 大人给孩子的压岁钱,属于民法上面的“赠与”。压岁钱是赠与合同关系,“红包”一经孩子接受,赠与合同就成立。有的父母认为,亲朋好友给孩子的压岁钱毕竟是名义上的,孩子不过是充当了大人之间人情往来的桥梁而已。家长主观上认为,孩子的压岁钱是大人的人情往来,法律则评价为是对小孩赠与的民事行为。

民法认为,人对钱的占有即所有,红包给了孩子所以钱就属于孩子,家长无权没收。

考虑到孩子尚未成年,很难正确支配这样一笔数目不小的钱,又极可能养成挥霍的习惯,因此多数家长替孩子保管这些压岁钱,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职责之一。

既然是保管,父母就不能随便动用。《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是纯粹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给孩子购买商业保险、让孩子参加学习培训,是可以动用孩子压岁钱的。

孩子可以私自使用压岁钱吗?

【普法】 5岁小孩子独自用压岁钱购买商品能否退掉,关键要看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即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有效性。

合同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合同当事人应有相应的缔约能力;二是内容合法;三是意思表示要真实;四是合同形式应符合法律的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要件,在法理上又被称为“有行为能力原则”或“主体合格原则”。我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根据年龄标准和精神标准主要将行为人分为三种类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十岁以上、十八岁以下及精神部分障碍的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律无效。因此,5岁的孩子独自用压岁钱购买商品的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无效行为,商场理应给予退货。

10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需要其监护人认可。如果监护人不予认可,商场也应该予以退货。

问题二:夫妻离婚了,压岁钱怎么分?

【普法】 给孩子压岁钱应视为长辈的一种赠与,压岁钱属于孩子受赠所得的财产。无论是父母所给还是亲戚朋友所赠,在钱款交给孩子之时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即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因此,孩子对自己获赠的压岁钱有所有权,父母无权将此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当然,在孩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父母可以代为保管上述款项。但应该注意的是,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否则,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同时,若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的,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可以据此要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检察君提醒:

管理孩子的压岁钱是家庭的私事,但处理这件小事也要有“法治思维”,也要合乎法理顺乎情理。

压岁钱属于孩子的财产权益。家长等监护人只有保护孩子压岁钱等财产权益的义务,而没有占有支配压岁钱的权利,家长利用“强迫”或“欺骗”手段直接或变相占有孩子压岁钱的做法是错误的。

应该知道孩子们对于压岁钱的处分边界。很多孩子还属于10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10 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未成年人对压岁钱有所有权,但不能随意处分压岁钱,不能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未成年人只能在自己的行为能力范畴适度消费压岁钱,如果消费行为超出行为能力范畴,则必须经法定监护人代理或者经法定监护人同意。

希望每个家庭在处理压岁钱问题时都能多些法治理性,少些主观随意。

(彭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