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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多人围殴砍伤对方 该行为是否正当防卫

2017-04-01 12:19: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日讯  陈先生:我一个朋友在外地打工。一次,他与工友发生争吵,之后被人劝开。那个工友很不服气,就叫来两个老乡殴打我朋友。我朋友不甘于被打,就拿起菜刀向他们砍去,致其中一名打人者受伤。请问,我朋友的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他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解答】

邓清华(永安市检察院检察官): 陈先生,您好!这个行为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如果你朋友是在生命遭到严重威胁时,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过程中,持菜刀砍伤一名打人者,属于防卫行为,且防卫的程度适当的,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在打人者的打人行为结束后,你朋友的生命健康没有处于遭到严重威胁时,而是基于不甘心的目的持菜刀砍伤工友则要负法律责任;若致使对方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还需负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黄丽青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