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起为朋友担保 一人不愿担责怎么办
2017-04-01 12:20: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日讯 郑先生:我一个朋友向小王借款20万元,我朋友出具了一张借条,并让我和小张替他担保。借款到期后,我朋友还有10万元借款未归还,小王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我朋友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我与小张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但小张再三表示没钱不愿担责。之后,我替我朋友归还借款及利息。请问,我现在除了可以向我朋友追偿外,是否还能向同为担保人的小张追偿? 【解答】 吴红红(明溪县检察院检察官):郑先生,您好!您向债权人小王归还了借款,并不意味着免除了你朋友或小张的责任。您作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在向债权人履行保证责任之后,有权选择向债务人追偿,或有权要求另一个连带责任保证人小张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本报记者 黄丽青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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