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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打亲情牌 离婚双方解心结

2017-04-01 13:12: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原告(中)及其家属现场向被告母子支付经济补偿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日讯  “感谢法官,否则我女儿离婚后,她的医疗费都不知道怎么付……”被告人吕某的母亲哽咽地握住法官的手感激地说。三月倒春寒的南方显得格外湿冷,但明溪县法院的这场离婚纠纷调解,却让人倍感温暖。

原来,5年前,原告肖某与被告吕某经人介绍在国外务工相识,2013年1月登记结婚,2013年4月生育一女。本以为新生命的到来,会让这个家庭更加幸福美满,不料,吕某却在2013年6月被医院诊断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需长期服药治疗。

2014年5月4日,肖某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明溪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双方一直分居。

“结婚之前没有很深入地了解对方,再加上她婚前隐瞒患病的事实,婚后久治不愈……”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仍然未恢复夫妻间的感情,随后肖某再次以“难以共同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近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离婚后的经济补偿款问题。于是,法官主打亲情牌,在与肖某几次沟通中,了解到肖某是个较有责任感的人,并以此为切入点,反复多次找肖某做思想工作。

“吕某对家庭有所付出,且因产后原因造成病情加剧,长期治疗花费较大。希望你能考虑多年的夫妻感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经过法官多次劝说,肖某和其家属终于同意给予吕某经济补偿,女儿由肖某自己抚养并独立承担抚养费。肖某表示自己与吕某虽然没有感情了,但多年婚姻并生育了一女,亲情还在,不希望双方因离婚导致亲情受到影响。吕某也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方案。

日前,肖某和吕某母亲到法院领取了调解书,吕某母亲现场领到了肖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1万元。至此,一场冰冷的离婚纠纷得到了温馨的调解。

“婚姻可以解体,爱情可以不在,但亲情仍可延续。若天下有情人均能在爱情不再时,珍惜亲情,适当让步,和谐之花将会处处开放。”承办法官说道。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张平 罗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