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机制助执行 陈年积案一朝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1日讯 十几年前的一场车祸,让张某如的家人陷入困境。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张某如平常以打工维持生计。当年正值芦柑产销旺季,张某如受雇于张某水从事搬装芦柑工作。在一次前往搬运地点途中,张某水雇佣的车辆在行至平和县坂仔镇峨嵋村柏湖路段时,坠入山谷,导致张某如当场死亡。 张某如的家人悲痛欲绝,将雇主张某水诉至平和县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水赔偿原告各项补偿、损失共计8万余元。该案判决生效后,原告向平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4年5月10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诏安县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诏安县法院执行局多次组织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开展执行工作。同时,经各方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张某水也不知去向。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诏安法院的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一直在关注该案的情况,并启动联动机制,联合当地派出所和乡镇机关查找被执行人的行踪线索。终于,在今年3月的一次蹲点调查中,派出所民警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行踪,及时告知法院,法院立即出动对被执行人依法实施拘留。 面对执行法官采取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依旧抱着侥幸心理。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官组织乡镇干部和派出所工作人员,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债务于今年12月前分3期履行完毕,并现场履行第一阶段和解内容。 据了解,为推进化解执行难,诏安县法院建立重大情况沟通和典型案件通报机制,密切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大对恶意逃避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已经形成法院主抓与多部门联动相结合的工作常态模式。 (江英凤 江晓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