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法院温情执法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罚金
2017-04-21 09:59: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1日讯 近日,被执行人唐某主动到龙海市法院执行局缴纳了罚金3万元,该院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屏蔽。 据悉,被执行人唐某(湖南人)于2015年11月23日被龙海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2016年4月,因唐某未履行罚金刑,该院依法立案执行,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唐某刑满释放后得知其因尚有罚金刑未履行而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便与其妻子积极筹集资金。但由于其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一时筹集不出这么多资金。 为了保障刑满释放人员的工作、生活及其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所需,执行人员在耐心为其解释拒不执行判决的不利后果及唐某承诺会与家人积极履行判决后,决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并暂不予对其实施冻结措施。 今年4月,唐某主动来电,告知法官将其近一年务工存下的3万元用于缴纳罚金。 (周伟鹏 陈春强) |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