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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两级检察院履行为民职责 开展司法救助

2017-10-23 10:09: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3日讯  近年来,龙岩市两级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履行为民职责。2014以来,龙岩市检察院共为家庭生活可能无以为继的符合条件被害人申请县、市、省级司法救助72件78人90.4万元。

今年,上杭县检察院在办理严某刑事申诉一案中,发现被害人严某因交通肇事致下肢和视力双重残疾(残疾三级),在已花光多年积蓄和巨额借款的情况下仍需后续治疗;其妻常年多病,3次进行手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全家收入仅靠其子一人外出务工,生活极为困难。该院经审查认为,严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条件,主动为其向县委政法委申报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并及时发放到位。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李庆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