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追梦人 开启新征程
关注中心工作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院突出重点,积极作为,始终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确保与辖区中心工作同频共振。”黄春水如是说。 秀屿法院制定《服务和保障港兴业旺富美秀屿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分解方案》等,完善与区金融办、工商联等相关部门的对接机制,协调金融涉诉涉执案件,协助做好房地产等企业银行信贷风险处置等工作,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秀屿法院组织干警举行宣誓活动。 同时,广泛开展走访调研、普法答疑等司法助企活动,为金融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协助市法院开展保兰德等公司破产清算。2018年,共审结金融借款案件253件,标的金额约2.1亿元,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审结商品房销售合同案件42件,有力促进房地产业有序发展。 服务保障精准扶贫。该院主动作为,畅通涉扶贫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加强司法服务,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出台《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继续落实领导挂钩、干部结对帮扶责任制,协助村“两委”换届,定期走访帮扶对象,开展政策宣传,既扶贫、扶智又扶志,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2018年4月,秀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2018年11月,该院一审公开审理莆田市首例破坏生态环境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蔡某盗伐林木一案,将缴纳生态修复金和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作为被告人认罪认罚、悔罪的表现,并首次适用“3+4”(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大合议庭模式审理案件。蔡某盗伐林木案件的庭审,被多家媒体报道。该案也体现了该院依法审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慎处理涉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全力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 该院注重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开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四项行动”等活动,有效管控涉诉矛盾纠纷增量。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与网格化中心进一步细化《法律文书网格化协助送达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与各镇村互动。同时,开展“反欺凌”普法行动,送法入校园;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村干部旁听庭审,提升村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系列举措受到群众的欢迎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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